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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秋季学期人文社科论坛(二):孔子对殷商之际天命观的损益

2014-11-01   人文社科学院 审核人:

2014年10月31日上午,人文社科学院在学院会议室举行了本学期第二次人文社科论坛。此次活动由人文社科学院副院长谢仁生博士主讲,全院无课教师全程参与。

谢仁生博士以《孔子对殷商之际天命观的损益》为题,以饱满的激情详细地讲解了孔子是如何继承和改造从殷周时期的天命观。他认为,天人关系是研究中国传统思想一个无法绕开的重要问题,而天命观又是早期天人关系一个重要方面。具体说来,孔子的天命观是受周人天命观的影响,而后者又是从殷人那里继承而来,殷人的天命观又受巫史文化影响,其明显表现在殷商文化的祭祀与巫术特征上,其主要表现为,殷人喜欢祭祀,“殷人尊神,率民事神,先鬼而后礼”(《礼记•表记》)。殷人天命观特点是,其一“帝”被视为殷人至上神;其二鬼神不分,祭祖与祭天掺杂在一起。

周灭殷后,对天命亦深信不疑,“假乐君子,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保右命之,自天申之”,“有命自天,命此文王。”(《诗经•大雅》)不仅如此,周的统治者还宣传他们是受“天命”而代替殷,天命成为了来稳定民众,以起到维护统治目的之手段。周人的天命观虽然很大程度上承袭了殷人的天命观,但有所变化:其一,周人将殷人的“帝”改称为“天”,其二,经过周的统治者有意识的“以德配天”之后,“天”有了道德伦理色彩。

春秋之际,由于社会动荡,民不聊生,好人蒙难,坏人当道现象比比皆是,“天”的公正性饱受人们的怀疑,孔子在此氛围下对前人的天命观进行损益。首先,周人的“自然天”,“人格天”,“道德天”皆被孔子所接受,其次,周末对天的怀疑态度,亦被孔子所继承,其表现在他提出要“知天命”。但孔子并没有停留在继承上,而是对周人的天命观进行改造,首先,孔子把它与鬼神区分开来。在孔子那里,天与鬼神则有泾渭之别,而且孔子对两者的态度也不同。其次,孔子对周人的天命观念改造另一重要之处在于,他把“天”与“仁”相结合。在此基础上,孔子开创性地把周代的“礼”作为“天”重要内容,所谓“信以守礼,礼以庇身”,礼不仅是“与天地并”,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天”的作用。总之,孔子沿着理性主义的道路,温和地对周代宗教观念加以改造,补充进自己的“仁”学观念。孔子的天命观既承袭了殷周的天命观,同时,他又把周人的天命观中只有统治者才有与天命发生关系的情形转变为任何个人都可以与之发生关联的情形。孔子通过对殷周时期“天命”观念的改造,进一步抬高人的地位,从而培育和加强了中国文化“崇德”、“人文”的特征,对中国文化精神气质和走向形成了决定性的影响。

谢仁生博士的讲座受到参会老师们高度评价。他讲完后,老师们就此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各抒己见,互相启发。此次活动达到增进了解、促进学术氛围、增强人文气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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